意大利关于移民的法律法规以1998年7月25日第286号法令——《关于移民及外国人条件规定的
统一文本》为主,该法令对外国人的权利与义务、移民政策、入境及居留规定、拒绝入境及驱逐、
劳工规定、移民保护及人道主义原则等内容作了规定。针对近几年移民数量大幅增加,国内反移民
情绪高涨的情况,意大利政府于2002年7月30日对该法案进行了修订,大幅加强了对外国人入境的限
制及对偷渡者的惩罚力度,修订后的“新移民法”是意大利移民政策的一个转折点,增加了许多限制措
施:
1.外国人申请居留许可的要求更为严格,尤其是工作居留,必须有工作合同才可申请,最长时
限为两年,如居留到期未获延期或持有人失去工作则必须回国。同时每年由总理颁布政令,限定外
国人入境工作的最高名额(2003年名额为19500个),雇佣工作、季节工及自主工作者的入境签证
和居留许可根据上述名额的限定范围颁发。 取得长期居留的时间也由在意大利居住满5年延长至6年
。
2.简化了驱逐、遣返非法移民的手续。根据这项法案,非法移民一经发现将立即被驱逐;如无
法确定该人身份,可在滞留中心停留最多60天;到时如仍无法确定其身份,则由警官下令该人在5日
内离境。被驱逐的外国人无内政部特许不得再次入境,违法者将处以6个月至1年的监禁,刑满后立
即由法官签发驱逐令,在武装力量押解下驱逐出境;如被法院驱逐后再次入境,将被处以1年至4年
监禁。为防止非法移民被驱逐后以虚假身份再次入境,外国人申请居留、延期居留或被驱逐时都需
留指纹及体貌特征以备案。
3.家庭团聚申请条件更为苛刻。取得居留的外国人可以申请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成年子女及父
母家庭团聚。但申请成年子女家庭团聚时需证明其无劳动能力,只能由在意父(母)抚养;申请父
母家庭团聚时需证明其无其他子女抚养,且已年满65周岁。
4.加大对组织非法移民偷渡的犯罪团伙的打击力度,刑期与罚金都相应增加,并规定意大利海
军舰艇也可执行查扣运送非法移民船只到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