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人办理申请手续时需附带以下文件:
1. 向内政部账号809020交付200欧元的收据;
2. 处于有效期的护照;
3. 申请人的出生证明的完整副本;
4. 居留:如果居留有不连续情况,申请人可提供证明其一直生活在意大利的证明文件(比如学校的证明,医疗和其他文件);
5. 户籍证明历史情况。如果未成年人的户籍登记手续曾有延迟,需提供证明其在意大利的其他材料(比如医疗证明)。
合法居住的证明材料应从在意大利的出生证明开始,包括所有户籍登记的历史进程;还需持有合法居留。很多时候家长没有为出生在意大利的孩子及时登记户口,或者没有马上将孩子的居留附加在自己的居留上,由此造成孩子从出生到成年期间有居住地的“漏洞”,以致影响他们获得国籍的权利。针对这种情况,内政部于2007年11月发出一份通告,要求各地民政局对居住间断问题灵活处理,并提出一些证明申请人居住在意大利的替代文件,比如医疗文件(预防接种),学校证明或其他类似文件。
虽然如此,仍然不时发生移民子女因有连续居住漏洞而被剥夺国籍权利的情况。当然,也有一些法官的判决有利于移民子女,他们认为民政局方面的拒绝是违法的。